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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婚时按揭房的处理是离婚案件中最复杂、也是矛盾最大的问题。处理方式主要取决于房子是什么时候买的以及双方怎么协商。

通常有以下几种处理方案:
方案一:一方拿房,给另一方补偿
如果房子归一方所有,获得房子的一方需要给另一方支付折价补偿款。
1. 补偿款怎么算?
公式通常是:
给对方的补偿款 = (房屋现值 - 剩余未还贷款)÷ 2
房屋现值: 双方协商确定,协商不成由法院委托评估机构评估。
剩余贷款: 也就是“欠银行的钱”,这部分归拿到房子的人继续还。
2. 操作难点:房贷没还完,房本能更名吗?
这是最大的卡点。银行通常规定“抵押期间不得变更借款人”。
银行不同意更名: 大多数银行不允许直接把主贷人改成一个人。
解决办法:
“赎楼”更名: 拿房的一方借钱把剩余贷款一次性还清(赎楼),解除抵押后,去房管局过户到自己名下,然后再去银行重新申请抵押贷款(如果银行允许)。
法院判决/调解书: 法院判决房子归您,您可以凭判决书去房管局办理更名(无需银行同意),但房贷主贷人的变更仍需配合。如果对方配合,可以做“转按揭”(很少银行做);如果不配合,只能先把贷款还清再过户。
方案二:双方协商一致,卖了分钱
如果双方都想要钱,不想要房,或者都买不起房,最好的办法是卖房。
流程: 双方配合把房子挂牌出售,买家付款后,先还清银行贷款(解抵押),剩下的钱(净利润)双方平分。
优点: 一刀两断,没有后续还贷的扯皮,也不用担心房价波动。
方案三:共同持有,以后再分
如果房子卖不掉,双方又都付不起对方折价款,法院可能会判决**“按份共有”**。
状态: 房产证还是两个人的名字,或者各自持有50%份额。
风险: 离婚后你们还得一起还房贷,房子要出租、出售都得对方签字。这种“离婚不离房”的状态隐患极大,容易产生新的纠纷。
特别注意:房子是婚前买还是婚后买?
判定分多少钱,跟买房时间有很大关系:
1. 婚后买的房(无论房本写谁名字)
属于夫妻共同财产。
首付、房贷都是共同出的。
分法: 房子归谁,就给对方一半的折价款(如方案一公式)。
2. 婚前一方首付,婚后共同还贷
房子归首付方所有(前提是房本是首付方名字)。
分法: 婚后共同还贷部分(含本金利息)及其增值部分,属于共同财产,获得房子的一方需要补偿另一半。
公式参考: 补偿款 = (共同还贷本息总额 ÷ 购买时房价) × 现在的房价 ÷ 2。
结合您的情况(对方瘫痪),建议:
首选方案:卖房分钱。
对方瘫痪需要现金流治病或请护工,拿房子对他来说意义不大(房子变现难)。如果您有住处,建议主张卖房,把现金分给对方,这样对他最实惠,您也解脱了债务。
次选方案:您要房,借钱赎楼。
如果您必须保留房子给孩子住或自己住,您需要计算好能拿出多少钱给对方。由于对方身体状况特殊,法官可能会在分割时稍微照顾弱势一方(比如给他多分一点点作为经济帮助),您要做好心理准备多出一点钱,换取房子的所有权。
核心提示: 离婚协议或判决书中,一定要写清楚**“剩余贷款由谁偿还”以及“不还贷的违约责任”**。否则,如果拿到房子的人断供,银行还会找另一个人追债(因为当初贷款通常是夫妻共同签字的)。